EMPLOYEE WELFARE COMMITTEE

福利委員會

依法設立・照顧員工・提升福祉

成立目的

依公司指示成立「職工福利委員會」,並依《職工福利金條例》第 1、2 條, 以及相關函文規定,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,辦理職工福利事業。 公司依循職工福利金條例各款規定及《勞動部解釋函文》,依法辦理職工福利委員會成立與後續運作。

職工福利金來源

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 1% 。
1%
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 0.05%。
0.05%
每月於每位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 0.5%。
0.5%
下腳變價時提撥 20%。
20%

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

福利輔助

婚喪喜慶、生育、傷病、急難救助、急難貸款、災害輔助等。

教育獎助

進修補助、子女教育獎助等。

休閒育樂

文康活動、社團活動、休閒旅遊、育樂設施等。

其他福利

年節慰問、團體保險、住宅貸款利息補助、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、退休職工慰問等。

福利金動支比率

40%

年度現金動支

每年度不得超過百分之 40%。

5%

累積結存動支

歷年累積結存福利金可動支 5%。

不得動支事項

  • 勞健保費
  • 健康檢查
  • 工作服(鞋)
  • 分紅獎金
  • 尾牙聚餐
  • 捐贈、贊助
  • 出借、轉投資
  • 資遣費